我单位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〔2009〕45号)的要求,拟录用以下1位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拟聘 单位 |
拟聘 岗位 |
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 |
最高 学历 |
最高学位 |
毕业学校或 原工作单位 |
总成绩 |
1 |
刘梅 |
女 |
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 |
交通规划研究 |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|
研究生 |
硕士 |
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(集团)有限公司 |
合格 |
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31日—11月7日
联系电话:021-64043094
监督电话:021-23113157
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
2018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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